银隆新能源曝魏银仓公款私用 魏银仓首发声:我和董明珠没有根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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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新车网
  • 时间:2019-05-05
 
         自曝家丑四个月后,银隆新能源与大股东魏银仓之间的“闹剧”这两天又连续更新了剧情。
 
         4月29日,银隆新能源通过官微对外公布,“经初步核实发现,公司先后出资270余万元购买了四辆小客车,均由大股东(魏银仓)家人,包括亲家长期使用,并由公司承担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
 
 
         随后,此前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的魏银仓终于在4月27日通过界面和腾讯财经发声称,“我和董总(董明珠)没有根本矛盾”。针对银隆新能源第一大股东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指控,魏银仓出具了《魏银仓、孙国华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予以回应,这份意见书给出的法律意见为,魏银仓、孙国华没有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魏银仓的突然发声,或许与银隆新能源的连续出击有关。四天前,银隆新能源就曾通过官微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新案件浮出水面,涉嫌诈骗财政资金过亿,孙国华等六人被刑拘》的消息,对大股东魏银仓、原公司总裁孙国华等人涉及的“七宗罪”(四件刑事案件和三件民事案件)进行了披露,并明确孙国华等在内的六名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多日,魏银仓仍身处美国。
 
         一位银隆新能源高层管理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大股东和公司过往的资金纠纷,对公司正常运营没有任何影响。”
 
         接连自曝家丑,银隆新能源和大股东魏银仓之间的“恩怨情仇”,变得越来越复杂。
 
         魏银仓自证清白
 
         据腾讯《潜望》和界面新闻的联合报道,魏银仓出具了一份自证清白的法律意见书。该份法律意见书显示,诉魏银仓、孙国华等人因为被银隆新能源举报职务侵占,被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以经济犯罪监察支队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调查,二人认为自己没有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举报及侦查涉及的相关事实不存在。
 
         该法律意见书是孙国华委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名义院长、教授樊崇义等5人,于2019年2月26日对该案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对银隆新能源在起诉书中的“魏银仓、孙国华等人以虚增设备价款的方式侵占河北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2.2亿元、以虚构基建款的方式侵占河北银隆1.6亿元和冒领银隆新能源补偿款1.5亿元”涉及刑事案件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回应。
 
         5位专家出具的法律意见显示,2.2亿元、1.6亿元、1.5亿元并没有被孙国华等人非法占为己有,也不存在通过借款、挂账、调账事项在新股东入股时虚高银隆新能源资产价值,当时也没有证据证明魏银仓、孙国华是如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银隆新能源、河北银隆的财产非法占为己有,关于侵占的过程、方法和具体数额等事实均不清楚、明确。
 
 
         不过,对于法律意见书的效力,北京中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邹义律师认为,专家法律意见书属于案外人对案件相关事实发表的书面意见,不具有法定证据形式,对办案机关没有强制约束力。专家意见不能作为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对于办案机关来说,只是办案时参考意见,专家们给出的意见是否会被办案机关所采纳,要综合其他证据和材料做出判断。
 
         用公款270万买4辆小客车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法律意见书是4月27日魏银仓等人出具的。随后在4月29日,银隆新能源又在其官微发文称,“大股东涉嫌诈骗国家财政资金,部分媒体错误报道为诈骗国家新能源补贴资金,特澄清:2013 年9 月6 日,公司收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财政所科技扶持资金1.123 亿元。经核对公司财务记账凭证发现,资金到账后的第三天,即2013 年9 月9 日,大股东分两笔5000 万元和6000 万元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
 
 
         经公司核实,无法查实扶持项目对应的设备、产能等。大股东涉嫌利用公司编造科技项目,诈骗巨额资金,给国家带来巨额损失,也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将全面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同时也将通过民事诉讼挽回公司的声誉和损失。”
 
         此外,银隆新能源又披露,“初步核实发现,公司先后出资270余万元购买了四辆小客车,上述车辆均由大股东家人,包括亲家长期使用,并由公司承担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
 
         大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在公司列支家庭开支的事项,公司将进一步调查。”
 
         对此,记者也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魏银仓本人,但截止记者发稿时,对方未给出任何回复。
 
         与今年1月9日银隆新能源发布的《关于对董明珠等股东不实报道及追诉大股东案件进度的说明》中列举的三件刑事案件不同,在其最近发布的最新案件进展中,魏银仓等人涉嫌的刑事案件增至四条。新增刑事案件为,骗取政府财政资金1.123亿元,涉嫌诈骗罪。
 
         根据银隆新能源披露的信息,2013年9月6日,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财政所向银隆新能源银行账户转账1.123亿元科技扶持资金,专款用于所扶持科技项目的发展。经核对公司财务记账凭证发现,银隆新能源9月9日在孙国华的指示下以还借款名义,将上述1.123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分为5000万和6000万两笔)支付给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魏银仓全资控股,以下简称银隆集团)。经公司核实,上述政府扶持科技项目申请书所述的设备、产能均不存在,且补贴项目具体经办人为“银隆集团”员工。上述政府专项资金转为魏银仓个人控制,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由此,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利益资金也由最初的超10亿元提升至超14亿元。记者了解到,这已是银隆新能源第三次更改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利益总金额。
 
         2018年11月13日,银隆新能源发布《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的函》称,魏银仓、孙国华涉嫌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公司利益金额超过10亿元。随后在2019年1月9日,银隆新能源称,魏银仓及孙国华等人涉及的相关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金额超12亿元。直至此次,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银隆新能源利益资金提升至超14亿元。
 
         银隆新能源在此次发布的声明中称,魏银仓及孙国华等人涉及四宗刑事案件和三件民事案件中,四件刑事案件已正式立案,但还未开庭,其他三起民事案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格力暂不受影响
 
         魏银仓曾在面对银隆新能源指控时对记者说,“用我的公司告我,你觉得真实吗?”但随着银隆新能源一封接一封的声明,魏银仓再未对外发声。
 
         2016年12月15日,董明珠携10亿元,联手王健林等知名企业家共计30亿元,正式入股银隆新能源,共持股22.388%。随后,董明珠个人又对银隆新能源进行了增持,成为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而魏银仓通过银隆集团持股仍为银隆新能源的第一大股东。
 
         启信宝信息显示,银隆集团目前仍为银隆新能源的第一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25.99%,而魏银仓100%控股银隆集团,所以魏银仓目前仍是银隆新能源的第一大股东。董明珠为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个人持股比例为17.46%。
 
 
         身兼格力电器董事长和银隆新能源大股东的董明珠曾把银隆新能源形容为“窟窿”,但她表示并不后悔,因为这让行业看到了格力汽车空调的优势。她公开感慨:“进入后,才知道银隆的窟窿有多大。”
 
         去年11月当银隆新能源首次指控魏银仓等人涉嫌侵占公司利益时,银隆集团曾用一封《致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函》进行反击,称银隆新能源的指控为银隆新能源个别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明珠为个人私利,利用公司对大股东发难,表示将拿起法律武器进行反击。
 
         随着事件的发酵,作为银隆新能源汽车空调的主要供应商,格力也被搅入其中。“格力电器的销售面很广,不只是银隆新能源一家。”格力电器股东热线相关负责人说,格力电器与银隆新能源是两家独立的企业,互不影响。
 
         目前,面对即将开庭的三件民事案件,魏银仓身处美国,孙国华已被刑事拘留数日,其他与刑事控告事项有关的人员也已无法取得联系。虽然银隆新能源一直在“发声”,但由于魏银仓等人的“失声”,使剧情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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